近年来,随着虚拟货币交易的普及,以“买卖泰达币(USDT)”为名的诈骗案件频发,不少受害者因急于兑换或轻信“高回报”陷阱,最终落入骗局,当卖泰达币被骗后,能否立案追回损失?答案是:只要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,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

诈骗案的立案核心:是否属于“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”
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266条,诈骗罪是指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”的行为,在卖泰达币的场景中,是否构成诈骗,需满足以下条件:

  1. 主观上存在“非法占有目的”:对方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履行义务(如无泰达币可卖、无足额资金支付),仍以“交易”“代充”等名义骗取你的财产;
  2. 客观上实施了欺骗行为:例如伪造转账记录、伪造平台客服身份、编造“解冻费”“保证金”等借口,让你先行转账或交付泰达币后失联;
  3. 骗取财物达到“数额较大”标准: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(各地标准略有差异),即达到“数额较大”,可立案追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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