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、个人及社会各界:

为切实防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带来的各类风险,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,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,现就规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充分认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危害性

虚拟货币挖矿活动(以下简称“挖矿活动”)具有高能耗、高排放、低技术含量等特点,不符合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,挖矿活动易引发金融风险、能源浪费、环境污染等问题,甚至可能被用于洗钱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,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构成潜在威胁,各相关单位及个人需高度重视,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,自觉抵制各类挖矿行为。

严禁新增挖矿项目及行为

  1. 严禁新建、扩建挖矿项目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、扩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,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挖矿设备投入。
  2. 严禁现有挖矿活动:对现有已开展挖矿活动的项目,应立即停止运营,限期拆除挖矿设备,妥善处置相关资产,确保彻底退出挖矿领域。
  3. 严禁提供支持与便利: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为挖矿活动提供场所、电力、设备、技术支持或服务,不得通过互联网、社交媒体等渠道宣传、推广或引导参与挖矿活动。

加强监督管理与执法力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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